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炼胶车间生产排放尾气治理招标公告

发布日期:2016年02月22日    浏览次数:5662

  1、 基本情况:1条GK270塑炼生产线排放废气治理。

  2、 招标人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

  二、招标内容:

  1、废气治理目标

  ◆废气治理目标为控制排放气体的颗粒物和污染物浓度,经处理后应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、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1996-2011)、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7632-2011)、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标准要求及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

  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,从废气治理的方案设计、设备制作、供货、货物装卸、运输、到货就位、安装、调试、检测、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等一切工作和费用均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和承担。

  三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

  1、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,具有法人地位(厂家代理商必须具有正式法人授权)和独立定立合同的权利。

  2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,且资产未被重组、接管和冻结。

  3、 投标人具有销售招标内容之中所列产品,2年以上良好的业绩。

  4、投标人可以参与招标内容中各个单项的投标。

  5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
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  四、投标报名:

  1、 报名时间: 2016年2月29日前(上午8:00-上午12:00,下午13:00-15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。

  2、 报名地点:山东省荣成市南山北路98号C座207室(邮编264300)

  3、 报名联系人:王志华

  4、 联系电话:0631-7523084   手机:15666306107

  5、 传真:0631-7523084

  6、 报名同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:

  a、 公司简介

  b、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有公章的复印件

  c、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(需原件、法人亲笔签名且加盖红公章)

  d、 有效期内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

  e、 企业近几年主要营销业绩

  f、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

  上述资料请务必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4时30分前送交或快递到报名地点,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。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,一经查明,取消其投标人资格。招标前,投标单位要购买标书,标书费:100元/份(不返还);招标现场需交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。

  五、发放标书时间和地点:

  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,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,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招标时间、地点:

  招标时间:2016年3月7日(暂定)

  地点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东办公楼C座设备工程采购部二楼会议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