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炭黑招标标书2018.6.29

发布日期:2018年06月29日    浏览次数:6076

  1、项目名称和数量:见报价表。

  2、质量要求:按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执行。

  3、交货期:按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交货计划按时交付。

  4、付款方式:中标方发票在浦林成山财务入账后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。

  5、招标方式:最低价中标。为保护各参标单位的商业秘密,只公布中标单位,不公布中标价格。

  6、报价及标书要求:投标方报价为送到买方工厂仓库价(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价格,含包装等其它杂费)。标书按我公司所定样本填写,加盖投标单位公章,不得有涂改。投标人按时携带标书到达招标现场,预期不到取消投标资格(特殊情况经同意可以邮寄标书)。另外,因我公司SRM系统已经开通并试运行,请各投标人届时按要求进行线上投标(现场和线上投标同时进行)。

  7、授权委托书:投标方应按要求与标书一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,以证实投标和中标的合法性。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,并由法人签字生效。

  8、投标和开标时间:投标与开标时间确定为 2018年7月5日9时正。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到达,请保留报价表复印件,届时可向指定邮箱即时发送。

  9、招标和开标地点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一楼招标室。

  10、招标押金:依据供货额度,招标方账户长期保留50000元作为招标押金,在投标过程中不需再次缴纳招标押金。

  11、招标公正性:参加招标的我公司部门有采购部、使用部门(包括技术、设备等专业部门)、法务内控部(或集团审计部),招标全程有监控录像及录音。参标单位对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有质疑的可向集团督察中心举报。若查属实,对给举报者造成损失的给予双倍赔偿。

  12、中标确认书和合同:因评标和内部审批的需要,中标结果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,中标后双方签署中标确认书,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合同。

  13、安全条款:投标人员进入招标方现场要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厂规、厂法、安全管理规定,因违规而造成招标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,相关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,同时投标方还应赔偿招标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。

  招标方:浦林成山(山东)轮胎有限公司

  2018年6月29日